南京工业大学测绘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

  大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是指校外具有一定规模并相对稳定的学生进行专业实习、社会实践、毕业设计以及就业见习的场所。建立学生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对推动高校转变教育思想观念,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加强实践教学环节,提升高校学生的创新精神、实践能力、社会责任感和就业能力,促进“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的实施,提高学生就业率和社会满意度,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经研究,制定测绘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办法如下。

    一、校外实践教育基地条件

    1、具有一定规模和较强技术力量的测绘地理信息及相关企事业单位。

    2、能提供技能训练和综合能力锻炼的岗位,具有与高校共同制定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方案,共同建设校外实践教育的课程体系和教学内容,共同组织实施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过程,共同评价校外实践教育的培养质量。

    3、具有协助管理、满足实践教育需要的专家或技术骨干,具备组织落实实践教育的能力。

    4、具备解决学生食宿、卫生、安全、交通与管理经费的条件。

    5、每年累计接受实践生不低于10人次。

   二、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

    1、在调研的基础上与备选单位沟通,经协商一致签署实践教育基地协议,学院授予实践教育基地匾牌。成立由实践教育基地单位和学院共同参与的实践教学管理机构,实现共建共管的管理模式,做好实习学生的思想教育、安全教育、职业道德教育及日常管理工作,保证实习的效果;结合人才培养目标,开发实习新项目,改革实践教学方法,提高实践教学质量。

    2、经实践教育基地单位推荐,选聘有一定指导经验的技术骨干为指导教师,签定聘任协议,颁发南京工业大学测绘学院校外实践教育指导教师聘书,同时编入学院校外实践教育指导教师库。

    3、对于实习效果好、科研和技术力量强的实践教育基地单位,协议期满时办理续签手续;同时积极探索校企之间开展产学研合作、共建研究生工作站和工程中心的可行性研究与合作实践。对于业务水平高、热心教学工作、关心学生成长和就业的实践教育基地单位高级职称技术人员,若满足校方兼职教授聘任条件,经单位推荐,可聘为学院兼职教授。

    4、对于不能履行校外实践教育指导教师职责的人员,终止聘任,收回聘书;对于不能履行实践教育基地协议的实践教育基地单位,学院终止实践教育基地合作协议,收回匾牌。

   三、学院组织与管理

    1、成立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院实践教育基地建设规划与宏观管理,组织对实践教育基地的检查与评估、续约与解约工作,探索建立可持续发展的管理模式和运行机制,建立有关校外实践教育的教学运行、学生管理、安全保障等规章制度。组织开展示范实践教育基地、优秀指导教师、优秀带队教师的评选和奖励活动。学院校外实践教育基地建设与管理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李明峰

    副组长:段然堂

    成  员:徐敬海  吉文来  申勤俭

    秘  书:李  宁

    2、设立学院校外实践教育管理中心,负责制定学生校外实践教育计划、大纲等相关文件,落实校外实践教育的组织管理,包括学生选派计划和与实践教育基地单位的工作衔接、教育动员、考核、总结和归档。校外实践教育管理中心由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实验教学中心、学工办、分团委、党政办、系主要负责人组成,名单如下:

    主  任:吉文来

    副主任:申勤俭

    成  员:束蝉方  董有福  许国庆  周  静  蔡  杰  李  宁 

    秘  书:周  静

 

                 

                         南京工业大学测绘学院

                            2012.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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